投訴來源: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
投訴人:鐘女士
投訴對象:深圳市艾斯酒店公寓有限公司
投訴內容:(以下為投訴人訴稱)
本人于2024年2月8日在該商家處支付16500元預定2月11日起多晚的房間。因商家沒協調好房間使用,導致本人遲遲不能入住,后商家協調更換了其它房間入住,但是協調的房間第二天被要求換房,因商家的不合理安排,導致本人無法繼續入住,提前離開,但商家遲遲沒有退還剩余房費。
調查、調解情況:
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收到消費者投訴后,工作人員立即聯系消費者及商家核實情況。工作人員多次撥打商家電話、電話接通后均被掛斷。后工作人員向商家發送調查函,商家簽收后未在規定時限內聯系我會處理投訴。經查,該商家注冊地址:深圳市龍崗區龍崗街道南聯社區愛南路248號102。
后續措施:
針對該商家拒不配合調解的行為,市消委會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微博、今日頭條、官網以及深圳新聞網、i深圳APP、都市頻道、FM105.7等多種渠道進行公示。
市消委會將持續關注消費者投訴問題的解決,并視情況按照國家賦予的法定職責,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相關行政部門移交投訴、信用推送、支持消費者起訴等手段,堅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消費提示:
深圳市消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