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來源: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
投訴人:李女士
投訴對象:深圳市奧環共創實業有限公司
投訴內容:(以下為投訴人訴稱)
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2月20日期間,本人在該商家處多次繳納共計3911元預付款用于購買健身房會員卡及私教課程服務,后因商家始終無法開業,遂向商家提出退款申請,但商家不予退款。
調查、調解情況:
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收到消費者投訴后,立即聯系消費者及商家核實情況。經調解員多次與商家溝通,商家承諾2024年6月30日前分四期為消費者退款。現消費者向我會反饋相關對接人員無法聯系。后調解員聯系上該商家股東,其以無力償還為由拒不履行退款承諾。經查,商家收款方深圳市奧環共創實業有限公司與提供服務的實際經營方名稱不一致,實際經營方為深圳市寶冠體育管理有限公司。經查,收款方深圳市奧環共創實業有限公司注冊地址:深圳市龍崗區南灣街道丹竹頭社區康橋路128號宏德輝工業區C2106。實際經營方深圳市寶冠體育管理有限公司注冊地址:深圳市龍崗區南灣街道丹竹頭社區立信路16號B412。
后續措施:
針對該商家拒不履行承諾的行為,市消委會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微博、今日頭條、官網以及深圳新聞網、i深圳APP、都市頻道、FM105.7等多種渠道進行公示。
市消委會將持續關注消費者投訴問題的解決,并視情況按照國家賦予的法定職責,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相關行政部門移交投訴、信用推送、支持消費者起訴等手段,堅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消費提示:
深圳市消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