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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特客戶端·深圳新聞網2022年10月10日訊(記者 翁任瑩 張玲)近日,有人假冒“深圳市律師協會”名義發出催收信用卡債務的所謂“律師函”,并蓋上“深圳市律師協會”法務專用章。
(圖為假律師函)
10月10日晚上,深圳律協在微信公眾號辟謠稱,深圳律協不會出具任何律師函,也不經辦具體的法律業務。對于上述冒用深圳律協名義者,也將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深圳律協在這篇題為《如此“律師函”警告豈不貽笑大方?》的文章中指出此封假冒律師函里存在幾處顯而易見的錯誤,包括頂著“深圳市律師協會”名頭,函號卻是大大的“粵”字頭;結尾自稱“我所”,落款蓋章為律師協會,主體反復變換;案件負責人沒有署名,卻為一串電話號碼(根據號碼查詢為深圳XX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等等……
同時,深圳律協提醒說,出具律師函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必須由律師事務所出具;2.須由接受委托的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辦理;3.指派的律師會開展調查核實事實等事項;4.須經辦律師簽字并加蓋律師事務所公章。
此外,深圳市律師協會官網有面向社會公布辦事人員電話號碼,如有疑問,可及時前往官網查詢。
邊疆律師解讀真正的律師函到底長啥樣。(張玲 攝)